思明区:新创办小微企业税收奖励政策兑现
截止时间: 2021-07-31

无标题文档

主要申报条件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成立的民营小微企业。

支持方式

  对2014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新创办的小微企业,3年内产生的地方级税收收入全额奖励给企业。——来自《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委发〔2014〕9号)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报单位打开电脑版“i厦门服务平台首页→领域专题→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以法人账号注册、登录。已有i厦门法人账号的,可直接登录。
  申报单位进入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后,主管部门界面打开思明区→思明区财政局,选择扶持项目,按管理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申报。
联系方式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