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企业贷款担保费用补贴
截止时间: 2020-07-31

摘要
对企业2020年2-6月新发生的经营性贷款(贷款期限一年期及以上,展期视为新发生,以银行贷款实际到账认定)担保,自贷款发生当月至2020年6月,按贷款担保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30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2020年1月31日及之前设立、住所和纳税均在思明区、行业为旅游业(指旅行社服务、其他旅行社相关服务、旅客票务代理、旅游管理服务)、住宿业、餐饮业、客运业(指公路旅客运输、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铁路旅客运输、航空旅客运输、海洋旅客运输、内河旅客运输、客运轮渡运输)、影院业(指电影放映)的企业;2020年2-6月新设立(或区外新迁入)的上述行业企业。
  企业2020年2-6月因行业变更、不再属于上述行业的,不纳入扶持对象。
  企业所属行业无法辨别的,由区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支持方式

  对企业2020年2-6月新发生的经营性贷款(贷款期限一年期及以上,展期视为新发生,以银行贷款实际到账认定)担保,自贷款发生当月至2020年6月,按贷款担保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① 《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点击下载,内含收款收据)
  ② 《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明细表》(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加注扶持政策简称+企业名称,发送到受理单位联系人邮箱)。 
  ③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 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开具的《*基本信息》。
  ⑤ 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到账凭证、贷款担保合同、支付担保费用凭证。 
  ⑥ 收款收据。 
  ⑦ 受理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企业应对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三)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有关证照、原始凭证等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供原件。申请材料按份按顺序整理(不要使用钉书机或胶装),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方式
  1.受理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 
  2.受理单位:税收所属街道办事处。
  3.温馨提示:
  企业同时符合市、区同类扶持项目时,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申报此项政策时,思明区企业可同时享受企业贷款贴息企业生产经营补助,但每家企业享受的扶持金额,不超过其2020年2-6月缴纳的两税区级留成。
  税收计算口径
  (一)厦门地方留成税收=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厦门地方留成=个人所得税×40% 
  (二)思明区级留成税收=厦门地方留成税收*40% 
  两税区级留成=(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40% 
  (三)计算税收时,当期发生的退税款予以扣减。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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