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减免租金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扶持
截止时间: 2020-10-25

摘要
对于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无法享受减免的,可按照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50%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总额。
支持方式

  对于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无法享受减免的,可按照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50%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总额。

  房产税按从租计征部分统计。 
  减免期间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减免天数折算为月。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报单位打开电脑版“i厦门服务平台首页→领域专题→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以法人账号注册、登陆。已有i厦门法人账号的,可直接登陆。 
  申报单位进入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后,主管部门界面打开思明区→思明区财政局,选择扶持项目,按管理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申报。
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25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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