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税收奖励
截止时间: 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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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对2018年1月1日起新增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且产值和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不低于上年度水平的, 以企业上年度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 增量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 奖励期限3年。
主要申报条件
支持方式
对2018年1月1日起新增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以统计部门确认的名单为准)且产值和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不低于上年度水平的, 以企业上年度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 增量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 奖励期限3年。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报单位打开电脑版“i厦门服务平台首页→领域专题→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以法人账号注册、登陆。已有i厦门法人账号的,可直接登陆。
申报单位进入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后,主管部门界面打开思明区→思明区财政局,选择扶持项目,按管理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申报。
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20年9月18日—202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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