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鼓励扶持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若干规定
截止时间: 2050-01-01

摘要
注册入驻龙山文创园的文化创意企业;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运营商;园区内产权清晰的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土地的业主等。提供最高500万元的厂房改造补助;最高100万的企业入驻补助;最高30万的租金补助等多个扶持政策。
主要申报条件
  扶持对象为注册入驻龙山文创园、纳税在思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企业(以下简称文创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运营商(租用园区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土地用于经营文创产业项目的运营主体,以下简称运营商)和园区内产权清晰的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土地的业主(以下简称业主)等。
  园区引进和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业态包括:文创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展示、销售,如创意设计、文化艺术创作、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创作制作、数字内容与新媒体等;文创产业的孵化、金融服务和公共服务;文化服务、文化体验和文创产业办公。重点鼓励以工业设计、时尚设计为主要内容的创意设计、数字内容与新媒体两类业态。
支持方式
  1、推动转型改造。自我转型的业主或运营商将一幢以上园区老旧工业厂房改造成文创项目并通过核实验收后,按项目入驻并产生营业收入的我区文创企业实际经营面积(不含车库等附属设施),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2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改造补助。
  2、促进产业集聚。对园区内的创意设计、数字内容与新媒体企业,年营业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按营业额的1%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对新注册或思明区外新迁入园区的上述两类业态企业,租期二年以上的再给予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2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为期不超过2年的租金补贴。
  3、着力引强扶优。对文化创意领军人物或优秀团队入驻园区的,无偿提供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给予相同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0元的租金补贴,最长不超过两年。同时,对由思明区主(承)办的或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创业竞赛中获奖项目入驻园区的,无偿提供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给予相同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0元的租金补贴,最长不超过两年。此外,文化创意领军人物或优秀团队主要负责人,还可依照《思明区进一步加大总部经济和重点产业人才扶持力度的办法》(厦思委办〔2018〕72号)申请扶持奖励。
  4、扶持品牌推广。对在园区内举办有较大影响力的市场化的文化创意活动(如节庆、赛事、论坛等)的,给予主办方20-50万元一次性经费补贴。同时,对园区内文创企业或项目获得国际级、国家级奖项或称号的,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5、助力企业融资。对因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含项目改造)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每年按其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联系方式

  对企业的扶持原则上一年申报办理一次(如企业提前达到扶持条件,也可分批申报办理),由厦门市龙山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对企业申请初审后,报区发改局复核,经区政府审批后给予兑现。

  厦门市龙山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资产部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龙山南路84号 
  (时尚中心大门正对面2梯) 
  联系人:小黄、小肖  0592-555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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