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申报条件
-
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归属思明区,2020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
- 支持方式
-
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照其所获奖励资金,给予等额奖励。
注:“促进科技成果创新”所指的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应为国家、省、市级政府设立且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数额认定口径以政府部门直接拨付的资金为准。
- 申报材料及方式
-
申报材料
1.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3.企业获得各级科学技术奖的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企业获得各级科学技术奖奖金的证明文件(如拨付通知、银行回单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用拉杆夹装订(不要胶装),一式1份。
- 联系方式
-
申报企业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属街道经服办,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禾祥东路168号1413室)。
联系人:郑敏
联系电话:5880913
地址:禾祥东路168号14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