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 申请材料封面(附件1)
2.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材料目录隔页用红色纸)(附件2)
3.《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贷款贴息)扶持申请表》(附件3)
4.税务机关出具的年度纳税证明(入库期)、企业缴纳税款凭证、银行贷款合同、企业贷款利息缴纳凭证。年度纳税证明提供原件,其他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5.营业执照、相关科技企业资质证书(国高证书有效期三年)。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相关说明
1.材料加盖公章,按顺序用拉杆夹装成册一式一份。
2.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属街道经服办(附件4),经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9月10日前统一提交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