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院校和企业搭建技术交流平台奖励
截止时间: 2050-01-01

摘要
院校和企业搭建技术交流平台奖励,在每3年管理周期内为企业培养5人以上(含5人)急需(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1.院校企业联合建立“名师工作室”或“技师研习中心”;
  2.企业与区职鉴中心签订“名师工作室”或“技师研习中心”协议约定书。
支持方式

  在每3年管理周期内为企业培养5人以上(含5人)急需(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请材料
  1.《集美区企业搭建技术交流平台奖励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十七)(可在集美区政府http://www.jimei.gov.cn/-办事服务-区属部门“惠企惠职”本事项办事指南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2.院校和企业搭建技术交流平台协议复印件1份;
  3.区职鉴中心与企业“名师工作室”或“技师研习中心”协议约定书复印件1份(附件十八)(可在集美区政府http://www.jimei.gov.cn/-办事服务-区属部门“惠企惠职”本事项办事指南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4.所带学员的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仅供核对)及加盖院校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5.取得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花名册(附件十九)(可在集美区政府http://www.jimei.gov.cn/-办事服务-区属部门“惠企惠职”本事项办事指南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6.营业执照(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由收件部门从电子证照库调取;
  7.上年度12月份企业税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8.企业上一年度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9.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加盖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第9项可容缺办理,无信用不良记录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可容缺办理,企业需于3个工作日内补齐资料。
 
  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9号惠企窗口办理。
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9号惠企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9号惠企窗口
  (二)电话咨询:0592-6213812
  (三)网上咨询: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jimei.gov.cn/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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