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辖区企业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外出招聘、校企合作等对接活动,给予报销不超过2名工作人员的交通和住宿费用。
主要申报条件
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招聘等活动的企业。
支持方式
辖区企业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外出招聘、校企合作等对接活动,给予报销不超过2名工作人员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报销标准)。
申报材料及方式
1.参会企业工作人员名单;
2.交通和住宿发票;
3.报销人员本人签名的银行卡复印件;
4.参加市组织的外出招聘活动需提供市外出招聘通知。
外出招聘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企业携带申报材料到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9号惠企窗口办理。
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外出招聘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9号惠企窗口
3、业务咨询:6213632;619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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