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向辖区企业每输送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予院校2500元奖励。
主要申报条件
向辖区企业每输送一名符合下列条件毕业生的高职高技院校:
1、高职高技院校毕业生;
2、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等级;
3、院校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4、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就业满6个月以上的。
支持方式
向辖区企业每输送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予院校2500元奖励。
申报材料及方式
1.《高职高技院校输送毕业生奖励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2.校企合作企业方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副本原件(仅供核对)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首次办理提供);
3.加盖公章的校企合作学校方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首次办理提供);
4.《高职高技院校输送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一份);
5.所招用毕业生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仅供核对)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
6.加盖公章的校企合作输送毕业生对接协议复印件1份。
符合申报条件的院校,在期满后3个月内统一由校企合作学校(或学校委托企业)携带申报材料到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9号惠企窗口办理。
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在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及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的3个月内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9号惠企窗口
3.业务咨询:6213632;619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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