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促进商贸消费市场发展扶持政策兑现
截止时间: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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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一、餐饮经营补助
  2022年前2个季度入统金额(入统金额指餐饮企业的餐费收入及商品销售额,下同)5000万元(含)以上的,补助20万元;入统金额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补助10万元;入统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补助5万。参照《集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集府规〔2021〕4号)文,餐饮企业在2022年4月份以后新增纳统企业,叠加纳统奖励5万元,叠加的纳统奖励可在纳统次月申报。
 
  二、商超运营补助
  给予大型集中式商业综合体(不含街区式商业体)和专业市场、重点超市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①大型集中式商业体和专业市场。建筑面积(可含相关配套车库)7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不含)的,补助15万元;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补助20万元。②重点超市。限上零售超市,补助8万元;连锁超市,在集美经营的超市门店不少于2家,且至少2家单店面积不低于2800平方米,补助4万元。本项补助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报流程
  1.法人账户登录“集美i企宝”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申报材料,申报网址:http://www.jimei.gov.cn/ztzl/iqb/。
  2.根据企业网络提交材料集美区商务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企业7天内将完整资料(须与网络提交材料一致)送交集美区商务局。
  3.集美区商务局函调相关部门就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重复享受政策补助等情况进行核查,企业需配合。
  4.线下核查并集美区商务局集体研究通过后,企业提交“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至集美区商务局。
  5.扶持经费拨付。
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及材料送达联系人:刘伟  6683623、19959285791
  材料送达或邮寄(邮寄建议优先使用邮政或顺丰快递)地址为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7楼736办公室
  “集美i企宝”管理系统支持热线:5707072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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