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2022年度商贸扶持政策兑现
截止时间: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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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1.商事登记、税收主管部门均在集美辖区内的独立法人商贸服务业企业。
  2.承诺自首次享受本措施奖励起10年内商事登记、税收主管部门不迁出集美区。
  3.扶持及申报年度企业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严重失信情况,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未出现涉黑涉恶问题。
  4.同时符合本措施条款和集美区出台的其他同类扶持政策条款时,按“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落实。
支持方式

  支持批发业发展奖励、支持零售业发展奖励、支持餐饮业发展奖励、支持商圈发展奖励、支持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奖励、支持限上企业参加展会奖励、支持重点企业人才发展奖励等。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报流程
  1.申报:法人账户登录“集美i企宝”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申报材料,申报网址:http://www.jimei.gov.cn/ztzl/iqb/。
  2.初审:根据企业网络提交材料进行网络初审。
  3.复审:初审通过后,企业7天内将完整资料(须与网络提交材料一致)送交集美区商务局;集美区商务局函调相关部门就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重复享受政策补助等情况进行核查,企业需配合。涉及需企业补充完善材料的,企业需在7天内完成补充材料提交工作。
  4.拨付:待复审及集体研究通过后,企业提交“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至集美区商务局,集美区商务局按照资金拨付流程拨付扶持经费。
  注:所有上传及递交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或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申报期内未申报视为主动放弃企业扶持资金。
 
  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及材料送达联系人:刘伟  6683623、19959285791
  材料送达或邮寄地址:(邮寄建议优先使用邮政或顺丰快递)为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7楼736办公室
  “集美i企宝”管理系统支持热线:5707072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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