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2021年技术成果交易奖励
截止时间: 2021-10-27

无标题文档

主要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1.通过技术转移机构与厦门市辖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完成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集美区企业(技术交易买方);
  2.技术转移机构运营单位。
  二、申报条件
  1.买方必须是工商、税务注册登记以及税收征管关系归属都在集美区的企业;
  2.交易须经厦门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合同须为2018年12月21日后签订);
  3.技术转移机构可为高校、科研院所相关部门,若为企业须经有关部门认定。
支持方式
  一、对实现交易的集美区企业(技术交易买方)给予履行完成交易额的10%、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此类奖励金最高300万元;
  二、对实现交易的技术转移机构运营单位给予履行完成交易额的5%、单个项目最高25万元奖励,每家技术转移机构运营单位每年获得的此类奖励金最高50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应提交以下材料
  1.集美区企业(技术交易买方)应提供如下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1)《集美区企业技术成果交易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纳税地证明材料;
  (4)交易合同、实际支付银行电子缴款回单、支付发票复印件;
  (5)厦门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信息表》复印件;
  (6)收据(附件3)。
  2.技术转移机构运营单位应提供如下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1)《集美区技术转移机构奖励申请表》(附件2);
  (2)若为企业须提供技术转移机构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3)若为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收据(附件3)。
  注:技术转移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收齐企业(技术交易买方)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区工信局审核。
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10月13日-10月27日
  受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主楼714室
  联系电话:6665218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