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2020年技术成果交易奖励
截止时间: 2020-11-30

摘要
对成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集美区企业和技术转移机构运营单位给予补贴。其中,对实现交易的集美区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技术转移机构运营单位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主要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1.通过技术转移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完成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集美区企业(技术交易买方); 
  2.技术转移机构运营单位。
  二、申报条件 
  1.买方必须是工商、税务注册登记以及税收征管关系归属都在集美区的企业; 
  2.交易须经厦门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合同须为2018年12月21日后签订);
  3.技术转移机构若为企业,须经有关部门认定。
支持方式
  1.对实现交易的集美区企业(技术交易买方)给予履行完成交易额的10%、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此类奖励金最高300万元;
  2.对实现交易的技术转移机构运营单位给予履行完成交易额的5%、单个项目最高25万元奖励,每家技术转移机构运营单位每年获得的此类奖励金最高50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1.集美区企业(技术交易买方)应提供如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 
  (1)《集美区企业技术成果交易奖励申请表》(点击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纳税地证明材料; 
  (4)交易合同、实际支付银行电子缴款回单、支付发票复印件; 
  (5)厦门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信息表》复印件;
  (6)收据(附件3)。
 
  2.技术转移机构运营单位应提供如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 
  (1)《集美区技术转移机构奖励申请表》(点击下载); 
  (2)技术转移机构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收据(点击下载)。
 
  注:技术转移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收齐企业(技术交易买方)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区工信局审核。
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11月17日-11月30日
  受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台商楼714室
  联系人:小纪 
  联系电话:6665218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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