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2020年度“三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截止时间: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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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入库为准)均在集美区的三高企业。
支持方式

  对“三高”企业在本市实施的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年度起两年内,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集美区“三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厦门市科技局颁发的科技成果转化证书复印件
  4.2020年度审计报告
  5.厦门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需是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名单详见附件三;可参考附件四专审模板)
  6.增值税完税证明(入库期)
  7.企业涉及跨区迁入的,还需提供2020年度所有增值税缴税凭证(内含缴入国家金库集美区代理支库信息)
  二、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不要装订。
  三、其他
  1.单位同时符合本扶持政策和市、区与税收挂钩的其他扶持政策时,可择高但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当年入库增值税-当年度增值税退税-以前年度滚存的增值税退税。
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9日下午下班前
  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受理地点(疫情期间,请使用顺丰邮寄)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704(主楼)
  受理人及电话:黄京京,6157810
  邮箱:huangjj@jimei.gov.cn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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