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2019年度“三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兑现
截止时间: 2020-10-16
|
- 摘要
对“三高”企业在本市实施的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年度起两年内,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入库为准)均在集美区的三高企业。
支持方式
对“三高”企业在本市实施的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年度起两年内,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1.集美区“三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厦门市科技局颁发的科技成果转化证书
4.2019年度审计报告
5.厦门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需是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名单详见附件三)
6.增值税完税证明(入库期)
7.企业涉及跨区迁入的,还需提供所有增值税缴税凭证(内含缴入金库信息)
申报流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不要装订。
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20年10月16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704(主楼)
受理电话:61578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