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征集
截止时间: 2020-09-04

摘要
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风险、去杠杆、稳投资、补短板决策部署的有效政策工具,是投融资机制的重大创新,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主要申报条件
  一、征集范围
  (一)聚焦重点区域。优先支持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位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
  (二)聚焦重点行业。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试点。主要包括:
  1. 仓储物流项目。
  2. 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项目。
  3.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4. 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项目。
  5. 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智能计算中心项目。
  6. 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网络项目。
  7. 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项目。
  (三)鼓励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园、特色产业园等开展试点。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 位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或《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确定的开发区范围内。
  2. 业态为研发、创新设计及中试平台,工业厂房,创业孵化器和产业加速器,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等园区基础设施。
  3. 项目用地性质为非商业、非住宅用地。
  (六)酒店、商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二、确保试点项目满足基本条件
  (七)基础设施项目权属清晰、资产范围明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依法合规拥有项目所有权、特许经营权或运营收费权,相关股东已协商一致同意转让。
  (八)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九)现金流持续稳定且来源合理分散,投资回报良好,近3年内总体保持盈利或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预计未来3年净现金流分派率(预计年度可分配现金流/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4%。
  (十)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具备丰富的同类项目运营管理经验,配备充足的运营管理人员,公司治理与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十一)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近3年在投资建设、生产运营、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项目运营期间未出现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按要求准备项目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包括:
  1. 基本情况。包括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情况;项目及运营情况;REITs发行总体方案;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情况;市场机构参与等情况(详见附件1)。
  2. 合规情况。包括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情况;依法依规取得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手续情况;PPP项目合规情况、项目收益和收入来源情况;筹集资金用途情况;基础设施项目持续健康运营保障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2)。 
  3. 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规划、用地、环评、施工许可证书或批复文件复印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和产权文件(如有)复印件;PPP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招标采购文件、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复印件;项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备考财务报表;律师事务所就项目权属和资产范围、项目合法合规性、转让行为合法性等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申报前出具即可);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承诺材料等(详见附件3)。
  4.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
  为做好试点项目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积极申报,并于9月4日(周五)前填报附件2后发送至以下工作邮箱。
  联系人:体系创新与政策规划处  高爱绒 
  联系电话:2035277、13950060931 
  工作邮箱:kjj_gar@xm.gov.cn
 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向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报送试点项目申请材料。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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