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高新区:2021年技术转移补贴与成果转化奖励(第一批)
截止时间: 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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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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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事登记和税务关系均归属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且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
(二)在符合条件的火炬技术交易平台上完成签约,且未享受政策的技术交易项目,企业(买方)及运营单位根据项目在平台上签约时间,参照对应政策进行申报:
签约时间 |
适用政策 |
2020年6月16日至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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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新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措施》
(厦高管规〔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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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日至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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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新区促进技术交易实施办法》
(厦高管〔2019〕50号) |
2016年10月1日至
2018年9月30日 |
《厦门火炬高新区促进技术交易暂行办法》
(厦高管〔2016〕296号) |
- 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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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在平台上实现技术交易的企业(买方),给予以下扶持,可同时享受。
技术转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合同,给予每个合同实际履行技术交易额5%的补贴,单个合同最高补贴2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获得本项补贴累计总额最高100万元。
成果转化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每个项目实际履行技术交易额5%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5万元,单家企业每年奖励累计总额最高150万元。
二、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合同和成果转化项目,分别给予“火炬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每个合同(项目)实际履行技术交易额2%的奖励,每个合同(项目)单项最高奖励10万元,单家运营单位每年获得本项奖励累计总额最高500万元。
- 申报材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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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一)高新区企业(买方)
以下1-5项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2021年第一批厦门火炬高新区企业技术转移补贴与成果转化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点击下载);
2.2021年第一批厦门火炬高新区企业技术转移补贴与成果转化奖励申请明细表(见附件2, 点击下载);
3.技术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
4.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合同认定证明复印件;
5.由市直部门公布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申请成果转化奖励时提供);
6.收款收据(补贴或奖励申请通过后提交)。
(二)运营单位
以下1-3项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2021年第一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见附件3, 点击下载);
2.2021年第一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技术交易奖励申请明细表(见附件4, 点击下载);
3.促成技术转移转化的证明材料(如:技术供需对接服务证明材料、技术合同信息、技术交易服务委托合同、技术合作三方协议等);
4.收款收据(奖励申请通过后提交)。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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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2021年5月14日-6月4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受理部门:创新创业处
地址: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813室
联系人:王倩
联系电话:538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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