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高新区:2020年民营经济扶持政策兑现
截止时间: 2020-07-31

摘要
具体兑现政策包括:股权转让收益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奖励,新增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税收奖励,税后利润分配转增资本或再投资个人所得税奖励等3个申报项目。
支持方式
  1、股权转让收益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奖励:对民营企业或个人股东取得的股权转让收益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额达到我市规定标准的,给予适当奖励。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营业执照,及企业投资人和出资比例佐证材料(如验资报告、商事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信息材料等);
  (3)取得及转让股权的佐证材料:验资报告、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款划转证明; 
  (4)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材料;
  (5)申请奖励的民营企业个人股东还应出具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即同意企业代为申请并取得奖励资金的授权委托材料。如果民营企业多名股东申请此项政策,可多人合并在一份材料上签署。
 
  2、新增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税收奖励:对2019年1月1日起新增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 且产值和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不低于上年度水平的, 以企业上年度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 增量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 奖励期限3年。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营业执照,及企业投资人和出资比例佐证材料(如验资报告、商事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信息材料等);
  (3)享受政策当年度及上年度的纳税证明材料,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收的纳税证明材料。2018年、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税后利润分配转增资本或再投资个人所得税奖励:民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个人的,转为增资或在我市再投资用于扩大再生产的部分,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扶持。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营业执照,及企业投资人和出资比例佐证材料(如验资报告、商事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信息材料等); 
  (3)企业分配税后利润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决议、审计报告、利润分配划转证明;
  (4)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将分配所得转为增资或在本市再投资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证明文件:公司决议、验资报告;
  (5)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材料;
  (6)个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申请人员签署的同意企业代为申请并取得奖励资金的授权委托材料。如果民营企业多名股东申请此项政策,可多人合并在一份材料上签署。
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20年7月31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火炬广场南楼802室   
  联系方式:5380054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