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均需提供以下基础材料:
(一)《火炬高新区众创空间扶持资金申报表》;
(二)众创空间正式对外运营日期的证明材料(报广、网络广告、获评文件等均可);
(三)已孵、在孵创业团队名单(含创业项目名称、项目简介、所属领域、注册地址、在孵地址或工位、入驻时间、毕业时间、高企及专利情况、团队人数、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四)在孵创业团队入孵协议复印件、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
(五)众创空间管理团队资料;
(六)众创空间开展服务或具备服务功能的材料;
(七)历年获与众创空间相关的补助的文件、各项目金额明细、收据复印件。
同时需提交以下申请项目对应的材料:
1、场地装修改造补助:
(1)众创空间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房租发票(原件备验);
(2)众创空间场所装修合同、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原件备验);
(3)众创空间装修前及验收后的现场照片;
(4)老旧厂房、旧仓库等存量房改造的,提供改造房产改造前后照片、改造房产产权证书复印件。
2、场地成本补助:
众创空间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房租发票及付款凭证(原件备验)。
3、专业技术平台补助:
(1)设备采购清单;
(2)设备(含便携式设备)使用管理台账复印件;
(3)众创空间的简介及服务功能、服务方向的表述;
(4)历年申领相关部门补贴提交材料复印件一份;
(5)专项审计报告一份。
4、引进台湾创客项目奖励:
(1)台湾创客团队入驻众创空间协议复印件(原件备验);
(2)台胞证、履历表复印件(原件备验)。
5、孵化项目奖励(高企):
(1)创客项目团队入驻众创空间协议复印件(原件备验);
(2)创客项目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含企业名称、入孵时间、注册时间、获评时间、毕业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其中多页材料需加盖骑缝章,按顺序装订(无需胶装)。材料先在线上提交初审通过后再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二、报送方式
材料现场报送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一楼大厅企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