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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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的企业为工商注册和税收关系均在湖里区的交通运输企业。
2.2021年10月1日前已持续经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在厦门市缴纳交通运输增值税的道路运输企业,不包含此前已享受财政专项补贴的企业。
3.2021年3月起至2021年9月止,在厦门市缴纳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的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50%及以上的企业为前款所述道路运输企业。
- 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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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奖励范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期间,缴纳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所对应的营业收入(扣除享受税费减免部分),按该部分营收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累计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其中:2021年10月至12月营收合计达50万元的,可申请该阶段交通运输服务营收的1%奖励;至2022年2月营收合计达100万元的,可申请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交通运输服务营收的1%奖励。
- 申报材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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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说明(附件1)
2.申请表(附件2)。
3.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奖励营业收入的佐证材料:需提供2021年10月起至2022年3月经税务部门确认的企业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明细及汇总表、企业纳税缴款信息查询(企业可从电子税务平台获取)或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企业提供未审计报表的需辅以相关纳税申报表、企业纳税缴款信息查询(企业可从电子税务平台获取)为佐证。
5.认定道路运输企业的佐证材料:需提供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21年3月至2021年9月税务部门确认的企业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明细及汇总表、企业纳税缴款信息查询(企业可从电子税务平台获取)。无法提供缴纳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的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等证明材料的,需提供2020年或2021年审计报告佐证。
备注:以上申请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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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方式及时间
申报企业将相关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2年5月15日前报送所在地街道办。由街道办在申请表上填写初审意见、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街道办公章后,于2022年5月25日前向区工信局报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二、受理联系方式及地址
湖里街道:6032019
地址:湖里区南山西路551号1010室;
殿前街道:5716136
地址:湖里区长浩路223号殿前街道办事处610室
江头街道:5522331
地址:湖里区江头台湾街289号210室;
禾山街道:5765255
地址:湖里区枋湖北二路889号禾山街道办事处606室
金山街道:5230633
地址:湖里区云顶北路16号金山街道办事处903室
湖里区工信局:5722549
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3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