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 主要申报条件
-
工商注册地在海沧区且当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海沧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审定确认的数据为准。
- 支持方式
-
1. 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实际缴纳保费的25%给予补助;对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开展资信调查产生的费用给予40%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80万元。
2.根据厦海政 [2021]1号,所有条款的补助金额累计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区级税收贡献。
3.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企业,如未达到招拍挂条件的产值、税收等产出要求,则不予补助。
- 申报材料及方式
-
1.出口信用保险资金补助申请表(原件1份,盖章)
2.保险单(复印件1份,盖章)
3.保费、资信费付款凭证 (银行回单复印件1份,盖章)
4.出口信用保险发票(复印件1份,盖章)
5.2021年度入库期完税证明
6.补贴收据原件(审批通过后提交)
注:材料可快递
- 联系方式
-
一、申报时间
2022年2月7日-2月18日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区工信局(海沧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大楼三楼1320室),联系电话:任慧,6807933,15960243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