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积极组织引导企业参加国内专业性、综合性的重点展会和行业推介会,对积极参加各类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次参展补助最高2 万元,每年参展补助最高6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2020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年底规下转规上)。工业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审定确认的数据为准。
2.根据厦海政[2018]69号,除“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之外,其他条款的补助金额累计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区级税收留成。
3.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企业,如未达到招拍挂条件的产值、税收等产出要求,则不予补助。
4.展会举办地点限国内,包括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支持方式
积极组织引导企业参加国内专业性、综合性的重点展会和行业推介会,对积极参加各类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次参展补助最高2 万元,每年参展补助最高6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1.展位费资金补助申请表(原件1份,盖章, 点击下载)
2.参展合同(复印件1份,盖章)
3.展位费付款凭证 (银行回单复印件1份,盖章)
4.展位费发票(复印件1份,盖章)
5.参展成果报告(原件1份,盖章)
6.展位费补贴收据原件(审批通过后提交)
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可以按收件地址快递;
2.参展成果报告,可以采用表格或文字形式,主要体现参展取得的效果(客商情况、影响力情况)等。
联系方式
每半年申报一次,每年 1 月、7 月申报。
地址:海沧区工信局(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大楼三楼1316室)
联系电话:张春玲 6892274、1395004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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