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应对疫情活跃商贸氛围提振消费若干措施
截止时间: 2020-12-31

摘要
为进一步推进复商复市、提振消费信心、活跃海沧区商贸氛围,海沧区提出鼓励购车消费补贴、鼓励大型商超开展多样式的促销活动、支持电商企业及直播基地开展电商直播促销活动三项扶持政策。
支持方式
  1.鼓励购车消费补贴。鼓励市民到我区购车,8月10日-10月30日在我区汽车销售企业购车,给予购车者适当的消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在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车按3000元/台,补贴共计1200台,补完为止。
  2.鼓励大型商超开展多样式的促销活动。对注册在我区并纳入限上统计的大型商超及连锁便利店企业,在8-9月期间,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8-9月两个月累计销售额环比6-7两个月销售额实现5%正增长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贴;促销活动包含直播带货等形式实现网络销售环比增长5%,再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 
  3.支持电商企业及直播基地开展电商直播促销活动。对注册在我区的商贸企业,在8月8日-9月8日期间,开展“周年庆”、“直播节”等主题的电商直播带货促销活动,提前5个工作日向区工信局报备通过的,可以给予活动主办方一次性10万元补贴。
  以上扶持措施可以择优但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鼓励购车消费
  (一)活动时间:2020年8月10日-10月30日
  (二)补贴范围:在注册于海沧区的汽车4S店购车(车身价15万元以上,以购车发票金额为准)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台数:共补贴1200台,补完即止。
  (四)补贴标准:3000元/台
  (五)活动流程: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海沧指定的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并取得发票,通过“今日海沧”的“购车消费补贴”小程序提交材料,参与抢取购车补贴名额,经区工信局初审合格后获得购车补贴名额;待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并上传系统(截止11月7日前),经区工信局审核材料无误以及涉黑涉恶审查无相关问题后,由海沧区工信局在40个工作日内将购车补贴款项打至消费者个人账户。
  (六)申报时间:8月10日-10月30日;机动车行驶证材料上传时间为11月7日前。
  (七)网上提交材料:1.填写个人等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汽车销售企业名称、所购车辆价格、合同签订日期、发票开具日期、消费者个人银行账号);2.网络提交:购车合同(注明所购车型、车架号等信息)、购车发票(发票需注明所购车辆车架号,与购车合同上的车架号一致)、购车者本人身份证、购车者本人银行卡;车辆行驶证(所购车辆车架号与购车合同、购车发票上的车架号一致)。
  (八)其他事项:1.购车合同签订日期、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活动期内。2.活动指定商家为全区限上入统汽车销售企业,具体名单附后。3.本活动细则由海沧区工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沧区工信局 尤涛:6088660
 
  二、鼓励大型商超开展多样式的促销活动
  (一)补贴范围:注册在我区并纳入我区限上统计的大型商超及连锁便利店企业。
  (二)补贴标准:通过开展商贸促销活动,2020年8-9月份累计销售额环比6-7月份累计销售额实现5%(含)以上正增长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贴;促销活动包含直播带货等形式,实现网络销售环比增长5%(含)以上,再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 
  (三)申请材料:企业填报“鼓励大型商超开展多样式的促销活动补贴申报表”、2020年8-9月期间举办商贸促销活动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含销售额情况,活动场次、规模及效果等)、统计系统打印6-9月4个月月报表(“E204-1”表必须以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加盖公章)。 
  联系人:海沧区工信局 小黄:6889237
 
  三、支持电商企业及直播基地开展电商直播促销活动 
  (一)补贴范围:注册在我区的电商企业或直播基地,活动开始提前5个工作日向区工信局报备。其中:电商企业需纳入我区限上统计、上年度总销售额5亿元以上或零售额1亿元以上,且取得工信部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和省通信管理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直播基地直播间数量10间以上(含)。
  (二)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在8月8日-9月8日期间举办活动,按每家10万元予以补助。
  (三)申请材料:企业填报“海沧区商贸类电商企业及直播基地开展电商直播促销活动报备表”、“支持电商企业及直播基地开展电商直播促销活动申报表”、举办活动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包含活动时间、地点、名称、活动内容、规模即参与商家数量、活动效果(含活动照片等)、直播基地规模(含直播间数量)、活动总结及活动费用收据发票等、电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含)等)、电商企业提供统计系统2019年12月统计月报(“E204-1”表必须以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工信部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和省通信管理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联系人:海沧区工信局  小郑:688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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