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小微企业办理贷款贴息
截止时间: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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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归属于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软件信息、商务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会展业的小微企业。
  其中,前款“小微企业”指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企业所属行业具体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原则予以认定。
支持方式
  对申请主体自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由本市经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辖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发放(含展期)的贷款,按年化利率予以1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6个月;贷款存续期不足6个月的,以实际贷款时间进行贴息。随借随还类贷款按日均贷款金额进行计算。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申请表、法定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划型佐证材料:
  (1)以下三种材料选择一种:2021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的企业纳税申请表、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未审计财务报表并辅以相关纳税申报表佐证。
  (2)企业用工人数佐证材料(企业代缴个税人数或企业缴纳社保人数证明等)。
  3.贷款相关材料(贷款合同、贷款借据或入账凭证,企业近半年流水或对账单、利息支付相关凭证等)。
  4.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单个申请主体首次办理贴息申请的,需提供上述全部材料。后继续进行贴息兑付的,仅需提供申请表及对应的贷款相关材料。
  二、办理方式
  由区财政局(金融办)受理,具体如下:
  1.企业申请贷款贴息需在贷款利息按期支付后,按要求准备材料,提出申请;
  2.受理部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
  3.审核通过的企业由受理部门拨付贴息资金。
  申报材料送至海沧区金融办,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0592-6885721
  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政府1327
联系方式
  时间: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0592-6885721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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