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生物医药企业申报2020年度第一批研发创新及产业化扶持奖励
截止时间: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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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本次兑现奖励的范围:海沧区生物医药企业于2020年度新取得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新获得的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及国家级、省、市级各类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进入临床I、II、III期的新药项目、进入产业化的新药项目、仿制药产业化项目等。
支持方式
1.对新落户海沧区的省、市级生物医药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成果在海沧转化,或者经营收入在海沧纳税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落户海沧区的生物医药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研发成果在海沧转化,或者经营收入在海沧纳税的,给予补足30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的新药品种创制及产业化,对落户海沧区、以海沧区企业为申报主体申报临床试验进入临床研究的新药项目,在I、II、III期研究阶段,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经费扶持,进入产业化阶段后再给予100万元奖励。
3.鼓励企业的仿制药开发及产业化。已经上市销售的仿制药产品在完成一致性评价工作并取得相关受理通知书的,每个品种给予50万元奖励;新申报的仿制药产品通过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或临床有效性试验并取得相关生产批件的,每个品种给予50万元奖励。仿制药品种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议通过或批准,在海沧进入产业化阶段后给予100万元奖励。
4.鼓励企业开展医疗器械开发注册,对单个企业每年度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扶持。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的企业,对其取得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每个品种给予最高40万元的资金扶持,但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区级税收贡献;对其取得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每个品种给予80万元的资金扶持。
申报材料及方式
1、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生物医药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扶持所需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海沧区生物与新医药企业的补助申请表》(原件),参见附件1;
(2) 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通过认定的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申报企业新药、仿制药创制开发奖励所需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海沧区生物与新医药企业的补助申请表》(原件),参见附件1;
(2)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新药品种申报各阶段、仿制药申报各阶段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申报新药、仿制药产业化阶段扶持所需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海沧区生物与新医药企业的补助申请表》(原件),参见附件1;
(2)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新药品种、仿制药注册号材料及该品种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4、申报企业医疗器械扶持所需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海沧区生物与新医药企业的补助申请表》(原件),参见附件1;
(2) 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 申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同时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申报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同时提交2020年度纳税证明(原件)及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收件时间:2020年9月3日-11日;
地点:生物医药产业园B1栋11楼;
联系人:刘艳霞 电话:6517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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