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科技创新专项
截止时间: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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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1、科技创新专项指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以及重点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针对生产中的技术难题、装备制(改)造、引进技术及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所进行的攻关等,且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2、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创新活动的场所、设备和完备的条件设施,具备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一支专业化的技术研发队伍和管理人才队伍;具备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行业技术升级的研发能力。
  3、项目研发的技术或产品可显著提升区内产业水平,带动产业技术达到新高度,得到同行一致认可。
  4、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已正常运营12个月以上;上一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优先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三大重点产业。
支持方式

  项目立项后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200万元,且每个企业在项目周期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单位自筹与资助资金比例不少于4:1。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海沧区科技创新专项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
  4、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
  5、若是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需提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合作方式、资金投入、利益分成、成果归属及风险分担等。资金投入应包括技术委托方支付委托费用的条款和证明。
  6、装订要求:书面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二份。
  二、申请方式和受理时间
  有意申请的企业,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送至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主楼1329室。
  联系人:黄兆发6806232
联系方式
  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
  联系人:黄兆发6806232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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