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0年下半年出口信用保险补助
截止时间: 2021-03-09

摘要
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海沧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实际缴纳保费的25%给予补助;对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开展资信调查产生的费用给予40%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最高限额80万元。
支持方式
  1.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当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海沧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年底规下转规上)。工业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审定确认的数据为准。
  2.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实际缴纳保费的25%给予补助;对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开展资信调查产生的费用给予40%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最高限额80万元。
  3.根据厦海政[2018]69号,除“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之外,其他条款的补助金额累计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区级税收留成。
  4.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企业,如未达到招拍挂条件的产值、税收等产出要求,则不予补助。
申报材料及方式
  1.出口信用保险资金补助申请表(原件1份,盖章)
  2.保险单(复印件1份,盖章)
  3.保费、资信费付款凭证 (银行回单复印件1份,盖章)
  4.出口信用保险发票(复印件1份,盖章)
  5.2020年度入库期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
  6.收据原件(请在我局通知后再提交)
  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保险人审核后,由保险人汇总后集中申报;
  2.补充材料可快递。
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9日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地址:海沧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大楼三楼工信局1316
  联系人:张春玲 6892274、1395004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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