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2021年商贸批发企业入统奖励及第一批商贸批发企业增量、存量奖励
截止时间: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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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本扶持措施适用于商事登记、税收、贸易额统计关系归属海沧区的商贸流通企业,一事一议企业不再享受本扶持措施。如企业重复申请与该政策同类型或者替代政策,企业可择优享受,不能重复享受。

支持方式
  一、鼓励限下企业转限上统计
  1、商贸批发企业经营规模2021年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实现入统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2、2021年新注册且实现当年月度入统的企业,按入统销售额1‰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上限为50万元;
  3、商贸批发企业2020年经营规模首次达到限的额以上标准实现入统的,若2021年保持增长达20%以上,再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二、支持做大限上批发销售额
  1、限上批发企业2020年度总销售额5亿元(不含)以下,且2022年1-4月批发销售额超过其2021年度批发总销售额30%以上的企业,按其2021年度批发销售额同比增长10%(含)-30%(不含)、30%(含)-60%(不含)、60%(含)以上分档,分别给予其当年度批发销售额增量的0.5‰、1‰、1.5‰分档奖励;
  2、限上批发企业2020年度总销售额5亿元(含)以上,且2022年1-4月批发销售额超过其2021年度批发总销售额30%以上的企业,按其2021年度批发销售额同比增长10%(含)-30%(不含)、30%(含)-60%(不含)、60%(含)以上分档,分别给予其当年度批发销售额增量的1‰、1.5‰、2‰分档奖励。
 
  三、限上存量批发企业
  存量企业批发销售额奖励。2021年度批发销售额达10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5%(含)以上的企业,2022年1-4月销售额超过其2021年度批发总销售额30%以上的企业,按其2020年度批发销售额的0.1‰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上限为100万元。
 
  第二、三适用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上限为200万元且不含商贸新注册入统的企业。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鼓励限下企业转限上统计申报材料
  1、商贸批发企业限下转限上奖励申报表原件1份;
  2、2021年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实现入统的企业:1.提交2021年度统计一套表证明材料(用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统计报表,即统计报表E104-1,加盖企业公章;如企业为年度第三批入统的,请提交E204-1(2022年4月月报)及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
  3、新注册且实现当年月度入统的企业;提交入统2021年度的12月统计报表E204-1及2021年年报E104-1(用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统计报表),表格中的奖励金请空着,各企业不必自行计算;
  4、2020年经营规模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实现入统,若2021年保持增长达20%以上的商贸批发企业:提交2021年12月及2021年统计一套表证明材料(用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统计报表,即统计报表E204-1、E104-1,加盖企业公章);
  5、对于符合“2021年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实现入统”及“2020年经营规模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实现入统的,2021年保持增长达20%以上的商贸批发企业”收据请一并提交,金额为5 万元,收据日期请勿填写。
 
  二、支持做大限上批发销售额、限上存量批发企业申报材料
  1、商贸批发企业增量奖励申报表/商贸批发企业存量奖励申报表原件1份(申请表格上的奖励金一栏由工信局核查后填写,企业不用填写奖励金);
  2、2021年12月月报、2022年4月月报、2021年年报统计一套表证明材料(用统计系统自带打印功能打印统计报表,即统计报表E204-1、E104-1,加盖企业公章,如企业符合批发增量和存量批发两项奖励需提交两份统计材料)。
  其余由工信局核算奖励金的项目,待申报时间截止后,请各企业向工信局联系人核实奖励金金额,方便后续提交收据。
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6月6日-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请于申报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或邮寄过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联系方式
  海沧区工信局
  王磊,电话:6887265
  小林,电话:6052159
  办公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主楼1353办公室。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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