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2021年民营小型微利企业政策兑现
截止时间: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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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对2018年1月1日起新开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其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即征即奖”给企业。(本次受理2020年度的税收奖励。)
支持方式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民营经济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厦门市民营经济扶持资金明细表》(包括电子文档。附件2)。
  (三)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基本信息》(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出具,包含企业投资人和出资比例,据以认定行业)。
  (四)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完整版。加盖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受理章),以及对应的企业所得税银行电子缴税回单复印件。
  (五)最近1个完整公历年度至申报日企业名称、跨区住所变更的证明材料(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印。无变更不提供)。
  (六)《厦门市民营经济扶持资金明细表》填报须知
  1.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
  2. 属跨区迁入的,根据不同行政区分行填列税收数据,并在“备注”栏注明“*街道—*区”等字样。
  (七)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有关证照、原始凭证等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供原件。申请材料按份按顺序整理,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流程
  申请企业填报《厦门市民营经济扶持资金申请表》、《厦门市民营经济扶持资金明细表》,按申请企业住所向所属街道办事处申报,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区财政局审核、区政府批准后兑现政策。
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联系人

电话/邮箱

地址

新阳街道

邱真妮

6808878/397245460@qq.com

霞阳南路91号新阳大厦18楼1802室

海沧街道

程弘

6537764

海沧街道新大街29号一楼

嵩屿街道

林婷婷

6809232/xmhcsyzs@163.com

厦门中心F栋809

东孚街道

庄淑慎

7010628

东孚规划展示馆(东孚大道2999号)

  为便于企业申报,受理部门可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采用邮寄等方式收取申请材料,具体以受理部门要求为准。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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