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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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于工商注册地在海沧区且2021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海沧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年底规下转规上)。工业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审定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项目经核准或备案,2021年度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超100 万元(含);
三、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企业,如未达到招拍挂条件的产值、税收等产出要求,不予补助;
四、企业同一项目在申报区级技改补助资金和市级技改奖励资金时,择优且不重复享受。
- 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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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项目经核准或备案、当年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超100万元(含),按项目当年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技改补助最高300万元;
二、对符合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要求的企业,如属于2020年工业产值超5亿元(含),或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包括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新材料行业的企业,或符合设备投资额要求的企业开展机器换人等自动化技改的,按项目当年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技改补助最高300万元。
- 申报材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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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企业须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每份材料首页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装订封面的书脊处标明申报企业名称及资金类型,材料按以下顺序进行目录编写、装订:
1.2021年度海沧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
2.2021年度海沧区工业企业技改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2021年度海沧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备案文件;
6.设备购置明细表(国产设备、进口设备分表填写)。
二、设备投入的核算范围和口径
(一)设备的购置发票须在备案建设期限内且在2021年度内,发票已付款(不含税);付款日期应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
(二)设备购置发票时间要求:
1、购置国产设备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为准;
2、购置进口设备以海关报关单申报日期为准;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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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2022年1月4日起向海沧区工信局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11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海沧区工信局 罗福文
联系电话:6085939
报送地址:海沧区政府主楼三楼132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