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许可证;
3、2020年度审计报告;
4、2020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
5、 2020年度纳税证明(入库期)及相应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纳税证明以税务部门出具的为准)。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由初审部门核对无误后退还企业。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申报企业于2021年7月7日-7月23日期间将申报材料递交至生科公司(翁角西路2050号11楼1112室)。
三、其他事项
企业可享受本意见以外由区级财政列支和拨付的其他各类补助、资助和奖励资金,但不能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