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楼宇经济政策明确的12个楼宇项目登记注册,且符合楼宇经济政策规定的产业范围的企业,并按要求给予补贴。
主要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楼宇经济政策明确的12个楼宇项目( 详见附件,点击下载)登记注册,且符合楼宇经济政策规定的产业范围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注册后第四个12个月(以注册之日次月起计)纳税总额达10万元以上;
2、截至2020年6月30日,企业已纳入“一套表”统计。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楼宇经济入驻企业奖励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企业在注册后第四个12个月内的入库期地税完税证明、国税电子缴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申报企业纳入“一套表”统计的证明材料(需体现上年度营收情况,从统计一套表系统中打印,带有统计水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审核程序
各街道按照要求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工信局,由区工信局复核及区财政局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后,提交区政府批准,由区工信局负责兑现。
三、其他事项
1、已享受海沧区2019年度其他同类型扶持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办法扶持;本政策与海沧区其他优惠政策重复的,企业可择优享受,但不得重复享受。
2、通过区内变更登记入驻楼宇经济政策范围内楼宇的企业,不再享受本办法扶持。
联系方式
一、申报日期
1、企业于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7日申报。
2、各街道于2020年7月27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区工信局。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8:30-11:30,15:00-17:00):
(1)各街道:
海沧街道:熊丽丽 6537764 , 18606008389;
新阳街道:庄璐莹 6809885 , 18759521875;
嵩屿街道:林明珠 6809232 , 13400775877;
东孚街道:石明凤 6312258;
(2)区工信局: 小林 6052159;
通信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区行政中心主楼135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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