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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21—122届广交会驻会商务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
2017-01-10

    

关于第121—122届广交会驻会商务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

第121—122届广交会驻会商务单位的申请现已启动,按照广交会组展工作安排,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将指定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为第121—122届广交会驻会商务单位项目执行单位。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2017年1月10日——1月25日。

二、申请办法:访问广交会官方网站(http://www.cantonfair.org.cn)首页——服务栏目——驻会商务服务,注册并登陆驻会商务单位管理后台进行申请。

提交申请前,请务必详细参阅《广交会驻会商务单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内容,根据参展易捷通中展位申请流程填报单位相关信息,提交展位申请表和服务对象、项目内容及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首次提交申请的单位或往届驻会单位发生业务调整等变更,须以邮寄方式提供以下书面审核材料:

(一)打印展位申请表和服务对象、项目内容及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共2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单位性质、规模、实力、资信、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等情况的详细说明;

(四)近三年内在大型展览会提供过驻会服务的证明;

(五)为广交会提供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79号广交会大厦九楼,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邮编:510335;联系人:

张育群/黎庆冰;电话:(020)89268226/(020)89268225;

电子邮箱:zhangyuqun@cantonfairad.com; liqingbing@cantonfairad.com

三、注意事项

(一)驻会服务时间。1.第121届广交会开幕期间:2017年4月15日——5月5日;2.第122届广交会开幕期间:2017年10月15日——11月4日。

(二)驻会服务位置。位于广交会展馆A、B区珠江散步道及C区指定的功能服务区域(不包括天桥两侧)。

(三)合同签订。审核通过并安排服务展位后,由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与驻会单位签订展览服务合同书。

(四)服务展位搭建。按合同要求,广交会驻会商务单位的服务展位须通过特装申报后进行搭建。特装申报及搭建单位必须为已经通过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认证单位,施工要求和费用自行协商。

四、参考信息

广交会驻会商务服务:http://www.cantonfair.org.cn/cn/service/fairservice/default.aspx

广交会参展易捷通: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

电子商务增值服务:http://www.cantonfair.org.cn/cn/service/fairservice/newservice.shtml

出口展参展手册:

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exhibitor/2012-09/43.shtml

特装布展施工资质认证单位:

http://www.cantonfair.org.cn/cn/exhibitor/exhibition/index.aspx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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