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2年,对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并购项目(包括股权并购、资产并购),按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对并购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受理单位 |
受理人 |
受理电话 |
思明区商务局 |
陈妍 |
2667122 |
湖里区商务局 |
邵志强 |
5722355 |
海沧区商务局 |
童姗姗 |
6055872 |
集美区商务局 |
林姗姗 |
6195354 |
同安区商务局 |
黄超兰 |
7558662 |
翔安区商务局 |
吴宇宏 |
7889965 |
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经发局 |
蒋琼珅 |
2620035 |
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处 |
张远裕 |
538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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