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龙头企业上台阶奖励
截止时间: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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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年度营收首次超过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本市制造业企业。

支持方式
  (一)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已享受本市相关扶持措施的企业不再享受,尚未享受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市相关扶持措施为以营收作为唯一兑现条件的其他市级扶持措施)。
申报材料及方式

  请符合兑现条件企业于2022年3月7日前登陆“惠企云政企协同平台”(xt.gxj.gov.cn),进入厦门市“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确认信息及上传收款收据(加盖公章、会计和出纳手签),兑现政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林青2896591、丘梓城2896757。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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