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复核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截止时间: 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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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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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七批单项冠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两类。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 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 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 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申请类别。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见附件3)。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重点产品领域。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见附件4。对重点领域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优先予以推荐,申报企业需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
(四)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五)其他材料要求。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提供的说明材料,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第四批复核工作安排
第四批单项冠军企业(产品)须按工信部《通知》和《实施方案》要求,填报《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申请表》(见 附件5)及相关材料。
- 申报材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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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dgb.cfie.org.cn)统一申报。由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列明的申报材料,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
纸质材料要与网上填报一致,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工信局。
其中《企业信息表》( 附件6)不放入装订材料中,不用打印,填好后请将Excel版发至邮箱(gxjcyc@xm.gov.cn)。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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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26室。
联系人:市工信局产业协调处
李晓彬:2896847;邱忠强:289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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