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截止时间: 2020-12-08

摘要
闽经信中小〔2017〕334号文件公布的2017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参与复核。
主要申报条件
  一、复核对象 
  闽经信中小〔2017〕334号文件公布的2017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申请复核,但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属于非制造业的,以及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不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参与复核。具体名单如下:
  专业化:
  1.厦门花木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厦门畅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厦门鑫点击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厦门创凯工贸有限公司
  5.厦门华信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厦门欧化实业有限公司
  7.厦门宏顺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8.厦门广成实业有限公司
  9.厦门嵩湖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0.厦门房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1.厦门英诺尔充源电子有限公司
  12.厦门市吉龙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3.厦门精研自动化元件有限公司
  14.厦门德益工贸有限公司
  精细化
  15.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6.厦门纳龙科技有限公司
  17.厦门美科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18.厦门华特公路沥青技术有限公司
  19.厦门悠派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
  20.厦门金德威包装有限公司
  21.厦门安明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2.厦门亚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特色化:
  23.厦门海荭兴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4.厦门求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25.厦门欢乐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蓝保(厦门)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27.厦门赛尔特电子有限公司
  28.厦门市美利捷科技有限公司
  29.哥们网科技有限公司
  30.厦门南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31.厦门英诺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2.厦门二五八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晋大纳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新颖化:
  34.厦门斯坦道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35.厦门卫星定位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36.厦门市波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二、复核条件
  (一)在我省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制造业中小企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低于10%并保持盈利。  
  (三)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6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处于全国前10位或全省前3位。  
  (四)创新能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至少获得1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近3年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五)经营管理。企业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至少1项以上,拥有自主品牌。 
  具有《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限制条件所规定情形的企业,不得申请复核。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请复核企业向所属设区市工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报书(附件1); 
  (二)佐证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1.申报复核企业近2年内与大企业、大项目或龙头企业签订的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等配套产品协议或者企业主导产品销售合同;  
  2.主导产品在国内或省内细分市场地位说明材料(例如国家或省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国内外权威机构或媒体发布的企业排名、有关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对企业产品论证、企业根据销售情况测算的有说服力的自述材料等);  
  3.从事研发创新人员和企业职工名册(含职工姓名、性别、入职日期、学历、专业、从事岗位等信息)及在册职工上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4.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标准文本、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等佐证材料;  
  5.企业如何开展精细化管理的自述材料、信息化应用水平佐证材料、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企业拥有自主品牌情况(含商标证书)佐证材料等。  
  (三)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和执行信息的网页下载页面或截图。
联系方式
  申报企业按《通知》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汇总表无需装订,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包含专精特新复核申报书、申请复核企业汇总表、法人身份证扫描件)。资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8日(集中收件),要求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同时上报,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资料报送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创新部(非矿大厦旁),同时请携带电子版资料进行现场拷贝,收件时间为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申报联系:2211821、223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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