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开展重大核心专利布局,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形成竞争力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已建立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二)已运用专利信息分析开展专利技术前瞻性布局,部署防御性、限制性等专利申请,制定专利池等专利组合的组建方法等;
(三)已建立专利申请预审机制,掌握专利质量评价方法,指导高质量专利撰写,提高专利保护范围和授权率;
(四)已开展所属领域行业竞争力和发展情况分析,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开展专利维权和侵权风险防范工作。
二、申报主体
福建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均可申报。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作为申报主体的,须联合企业提出申请。
优先鼓励各设区市已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单位提出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技术领域应属于国家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或区域重点发展优势产业。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或国内领先。
(二)已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至少1名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
(三)除国家和我省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外,其他产业领域项目近3年专利申请总量原则上不低于100件。
(四)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申报企业近3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团队无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