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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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企业
已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基础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2. 产业导向方面。聚焦“两个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技术水平先进的企业,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3. 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4. 同时满足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成长性要求。
创新能力方面。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成长性方面。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对口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1. 已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 服务范畴:提供技术创新服务,上市辅导等融资服务,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
3. 有能力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对点专业服务。
- 申报材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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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企业
(1)《厦门市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点击下载)
(2)《厦门市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点击下载)
(3)《厦门市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
点击下载)
(4)《附件2、附件3汇总表》(
点击下载,仅电子版)
(5)佐证材料:
①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点击下载)
②产业导向:属于“两个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技术水平先进;《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具体细项;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的佐证材料。
③专业化程度:近两个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研发经费等关键数据);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认证证书(如UL,CSA,ETL,GS)
④创新能力: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或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佐证材料;
⑤经营管理: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字化和工业设计赋能,业务系统云端迁移;促进提品质、创品牌的佐证材料。
⑥成长性:有上市计划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同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对口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①服务“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情况说明(
点击下载)
②《厦门市第二批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汇总表》(
点击下载)
③厦门市2021年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绩效目标表(
点击下载)
④近2年为企业提供的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及融资、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的能力、业绩及相关佐证材料。其中提供3个以上的成功服务案例。
⑤未来三年服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方案。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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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和服务平台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国家(或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于7月8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提交至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湖滨南路83号6楼创新创业部);电子版发送至xm968871@163.com。
2. 审核推荐。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上报名单。组织推荐的企业和平台编制《厦门市第二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按程序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3. 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小企业处 张 蕾 2896893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吕吉星 2211821(重点企业申报咨询)、梁兴全 2233621(对口示范平台申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