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申报条件
- 扶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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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提供的春节期间日均用电量达到2021年12月日均用电量规模7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
- 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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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2022年春节期间(2022年1月31日-2月6日)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工作天数,按10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所申请职工须在本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保。
(三)累计工作时间满6小时(含)的计一天,不足6小时不予补贴。
- 申报材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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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春节期间开工生产备案。春节期间计划开工的规上工业企业于2022年2月6日前在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https://app.hrss.xm.gov.cn/ijy)备案计划开工日期及人数。
(二)企业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确认本企业可享受补贴的人数及天数,于2022年2月16日至3月15日通过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考勤记录及春节期间加班工资数,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核及发放。系统对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市区人社局、自贸委、火炬管委会等部门的下属经办机构按企业税收缴交关系分别进行复审后,按程序拨付给企业。政策所需资金,按企业税收缴交关系,由相应的市、区财政或各开发区管委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