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程序:符合《办法》《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请登录“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资料进行申报。同时填报《2023年度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申报表》等纸质材料(
点击下载)。
二、相关说明:
1.“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登录方法详见附件6《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指南》。
2.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市海洋发展局(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东楼8楼817室)。
3.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各项材料的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电子材料请发送至hyj_nfzx@xm.gov.cn。
4.附件表格、申报材料电子版、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指南等相关材料请到厦门市海洋发展局网站下载(http://hyj.xm.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下载)。
5.请各单位积极宣传、推荐本行业、本辖区符合条件企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