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奖励)
截止时间: 2023-03-31
|
无标题文档
- 主要申报条件
-
获得商务部2022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以商务部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 扶持重点
-
获批成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 支持方式
-
对2022年度获批成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 申报材料及方式
-
(一)兑现流程
该项政策本年度执行“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兑现资金。兑现流程如下:符合条件的企业于名单公布后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慧企云”政企协同服务平台(http://xt.gxj.xm.gov.cn/),进入厦门市“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核实相关数据信息,确认收款收据并加盖公章上传至平台,兑现政策。(时间另行通知)
- 联系方式
-
(一)申报受理及咨询
思明区商务局:联系人 汪杨岚 电话 5815086
湖里区商务局:联系人 苏若晨 电话 5722353
集美区商务局:联系人 刘 伟 电话 6683623
海沧区工信局:联系人 郑 茜 电话 6888253
同安区工信局:联系人 孙振华 电话 7020056
翔安区商务局:联系人 徐君剑 电话 7889575
火 炬 管委会:联系人 周德照 电话 5380972
自 贸 委:联系人 王娟娟 电话 2621672
市 商 务 局:联系人 骆 薇 电话 2855836
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支持热线:5397711
“慧企云”政企协同服务平台支持热线:5116871-522
(二)市商务局联系人:
电子商务处: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605室
骆薇 电话:2855836
黄静茹 电话:28558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