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重点外贸企业认定
截止时间: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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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一、基本认定条件
  (一)在厦门注册的,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物流企业除外);
  (二)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及以上;
  (三)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企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为一类或二类;
  (四)未被认定为失信企业和涉黑涉恶企业。
  二、优选认定条件
  (一)龙头型企业
  2021年进出口额不低于10亿美元,且2019、2020两年年均进出口额不低于5亿美元。
  (二)骨干型企业
  2021年进出口额不低于1亿美元,且2019、2020两年年均进出口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
  (三)中坚型企业
  2021年进出口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且2019、2020两年年均进出口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
支持方式
  经认定的重点外贸企业,将在进出口信用保险、品牌营销等方面予以配套优惠政策,叠加扶持。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流程
  重点外贸企业采用名单制管理,由企业向市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基础信息表(见附件),并附佐证材料,承诺纳入市商务局外贸运行监测平台,市商务局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认定。申请时间为2022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
  二、其他
  重点外贸企业经认定后,纳入重点跟踪企业名单和外贸运行检测平台,企业需配合市商务局组织的企业经营情况跟踪、进出口分析、座谈会、现场调研等稳外贸相关工作。企业若2次以上未配合相关进出口调研工作,将从重点外贸企业名单中移除。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璘 2855853、13015927613
                马亮  2855854、18750291329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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