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认定条件
(一)在厦门注册的,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物流企业除外);
(二)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及以上;
(三)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企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为一类或二类;
(四)未被认定为失信企业和涉黑涉恶企业。
二、优选认定条件
(一)龙头型企业
2021年进出口额不低于10亿美元,且2019、2020两年年均进出口额不低于5亿美元。
(二)骨干型企业
2021年进出口额不低于1亿美元,且2019、2020两年年均进出口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
(三)中坚型企业
2021年进出口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且2019、2020两年年均进出口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