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第一批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征集和发布
截止时间: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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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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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评审的企业应是在福建省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
(二)征集的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1. 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
2. 企业自主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对原有产品进行实质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关键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并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的产品,并在近三年开始上市销售的产品。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以上(自评),知识产权明晰,性能和质量可靠,符合节能环保安全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产品。
3. 符合国家和本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许可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 近两年开发的福建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获得国家相关专利知识产权证书)优先征集。
(三)属于下列产品之一的,不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征集范围:
1. 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的产品;
2. 完全以进口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组装(或分装)的产品(参与联合设计、合作研发的除外);
3. 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产品。
- 申报材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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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报企业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申报表( 点击下载),按要求提供附件及证明材料( 点击下载)。申报企业及产品应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申报信息应填写完整,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文档刻盘),于 2022年5月10日18点前送至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9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 点击下载)发送至邮箱:xmgxjcxc@xm.gov.cn。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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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处
联系人:卢俊文 电话:2896770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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