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
截止时间: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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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一)在厦门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有一种(含)以上产品属于《新材料产品统计目录》的范畴;
  (三)2020年度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达到企业总销售收入50%(含)以上。
支持方式

  一次申请有效期为三年,之后每三年进行实地复核。2018年认定的企业需填报《复核申请表》(点击下载),未填报者视为自动退出新材料企业目录。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2021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申请表》(点击下载);
  (二)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章);
  (三)新材料产品所属知识产权归属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企业行业地位、技术水平的有关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编排目录和页码,胶装加封皮,并于书脊处注明申报单位名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纸质件报送地点:湖里区安岭路1005号厦钨技术中心B栋408室,厦门市新材料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
  申报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刘恺之,电话:2896743;
  厦门市新材料产业协会,陈  静,电话:15859256300。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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