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补助
截止时间: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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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导向并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申报企业在我市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满两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信部等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三)申报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00万。有效期内的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国家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不受此限制。
支持方式
  (一)对于中小企业开展的精益生产管理、战略管理、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品牌与营销管理等咨询服务项目,按照年度预算核定该项资金的补助总金额,每个项目的资金补助额不超过该项服务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且不超过该企业2020年纳税总额(可含减免部分)。
  (二)管理咨询项目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完成项目结案(以企业和管理咨询机构共同签署的结案报告和企业最后付款凭证日期为准)。
  注:开展管理咨询项目的管理咨询机构需取得厦门市经济管理咨询协会颁发的备案确认书并进行项目流程备案(机构、项目流程备案截止7月23日,备案咨询电话:厦门市经济管理咨询协会2037723)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流程:
  (一) 网上资料填报
  申报企业请登录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xm.gov.cn/),按照以下路径进行注册、数据报送:网站首页-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免费注册(法人账户)-登录-点击项目申报-厦门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申报,按照步骤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资料。 
  受理单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对存在申报材料不齐全、不合理等问题提出意见,申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修改后再提交。对初审合格的材料发出“通过形式审查”信息(收到此信息后,原稿将无法补充、修改),申报单位即可打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请申报单位在网上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30日。
  (二)纸质材料备查
  网上初审通过的企业,应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备查,一式一份。
 
  二、申报材料内容
  (一)申报项目申请表;
  注:“申请表”为系统填报,网上初审通过后可下载打印、盖章;所属行业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税务申报系统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20年度税收证明(从税务申报系统、或自助机、或税务柜台打印,应有税务局的电子签章,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与管理咨询机构签订的合同、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书复印件(上传原件版本);
  (五)由管理咨询机构提供的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实施报告及其最终评价报告报告复印件(上传原件版本);
  注:实施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总体目标、项目实施各阶段的具体内容及该阶段成果清单、项目实施的效益评价、项目的创新性及存在的问题等。
  (六)由企业提供的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报告(上传原件版本);
  注:项目绩效评估报告内容应体现该项目的实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方面工作的改进以及综合效益提高的指标性与综合文字的评价。
  (七)企业支付管理咨询机构的付款凭证(记账凭证、银行转账回单、发票等复印件,上传有企业盖章版本)。
联系方式
  联系: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电话:张 蕾 2896893
  联系: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监测与市场部)
  电话:崔馨予、黄玉恋 2219235、2219231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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