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1.“三高”企业研发设备租借使用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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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要扫描上传的材料:
①设备购置发票和购买合同复印件(体现设备名称、单价、用途等信息)[应加盖设备拥有方公章]
②设备租借使用合同、付款凭证(含发票和银行回执)及相关证明材料(发票号应与附件号一一对应,合同中应突出申请设备的信息,建议进行标记。)
说明:
A发票应体现“设备租借费”或“设备使用费”;
B每张发票对应的使用设备情况及产生的费用应该明确清晰。应提供符合补助要求的设备使用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使用该台设备对应付款金额;
C证明材料由设备拥有方提供的,应加盖设备拥有方公章。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受理。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利用法人账号登陆市科技局网站,选择“网上办事(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其他-‘三高’企业研发设备使用费补贴”进行填报。
通过审核的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顺序编辑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盖章,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提交。提交纸质材料时,请附设备租借使用合同、付款凭证等原件材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