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
截止时间: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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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重点征集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制造业融合业态等行业领域的“独角兽”和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以及瞪羚企业,入选企业按照省发改委、数字办的相关政策落实奖励措施。
主要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需在厦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属于数字经济相关领域。
1.“独角兽”和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
已获得过私募机构、知名天使投资人或所在产业核心企业投资且尚未上市,具有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未来发展潜力大的创新企业。其中:“独角兽”创新企业,市场估值达10亿美元及以上;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市场估值达1亿美元—10亿美元之间。申报企业需提供2020年度估值说明、理由依据等支撑材料。
2. 瞪羚企业
企业具有“专、精、特、新”特点,拥有国际或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或代表产品,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高速成长,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满足下列标准之一:
(1)2020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2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5%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申报企业需提供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
(2)近3年内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申报企业需出具验资报告,投资方为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或本公司持股平台的,不认定为风险投资。若投资方为个人,则需说明该投资人的产业及行业背景。
二、征集的重点领域(范围)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等;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等
电子信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雷达及配套设施制造、电子元件与器件制造、电子材料生产、电路板生产与传感器研制、光学元器件设计及制造等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技术、量子技术、卫星应用、区块链等
制造业融合业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工业云、智能制造、工业数字仿真设计(CAD、CAE)、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无人机、智能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
农业融合业态:数字农业、智能农业等
服务业融合业态:科技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数字贸易、产业供应链、数字创意、数字文旅、数字教育、智慧医疗、数字生活;移动支付、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
支持方式
1. 经筛选、审查、公示入选的企业,将向社会发布。
2. 入选企业按照省发改委、数字办的相关政策落实奖励措施外,厦门市工信局将在跟踪服务、要素保障、项目推荐等方面优先考虑。
申报材料及方式
1. 2020年已纳入年度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名单的(见附件3, 点击下载),需更新2020年度申报材料。2021年新申报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如实填写《2021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征集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 点击下载)。
2. 以上申报材料提供电子版(申请表等证明材料须盖章扫描,要求见附件2),于2021年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四)前发送至市软件行业协会邮箱ljq@xmsia.cn,厦门市工信局对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后,统一推荐报送省数字办。
3. 省数字办将委托相关机构开展评选工作。
联系方式
1.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数据资源管理处:0591-86303809,0591-87063331
2.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软件和数字经济发展处:0592-2896586
3. 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报送受理单位)
0592-2136048,0592-203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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