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
截止时间: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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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于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
  (二)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
  (三)企业近3年(指2018至2020年,成立未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
  (四)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五)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建有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六)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企业近三年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七)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2020年数据为准)。
扶持重点
  重点遴选以下几类企业。
  (一)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
  (二)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企业。
  (三)优先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行业。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系统申报提交
  (一)截止时间:6月15日
  (二)系统附件上传:请按照附件2清单要求上传。
 
  二、纸质材料提交
  (一)通过系统审核的企业,从申报系统中打印带有水印编号的申请书,并按附件2清单要求准备书面。书面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申报系统填报内容保持一致。
  (二)提交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邮寄纸质申报材料(EMS快递到付)或者到集中受理点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邮寄
  (1)截止时间:7月9日。
  (2)收件地址: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5号楼610室(以上述集中受理截止时间最后一天寄出为准)。
  (3)收件人:庄永恺。
  (4)电话:2052621。
  2、纸质材料集中受理
  (1)集中受理时间:7月6日-7月9日
  (2)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分中心(思明区虎园路2号,植物园大门一侧的公交站正对面)。
  (3)受理窗口电话:2025913、2052826、2108271。
联系方式
  咨询受理: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
  咨询电话:2025913、2052826、2108271、2053981
  2052621、2025871、2508676、2052969
  咨询地址:思明区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5号楼6楼610、612、616、609室
  责任处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电话:266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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