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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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于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
(二)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
(三)企业近3年(指2018至2020年,成立未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
(四)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五)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建有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六)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企业近三年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七)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2020年数据为准)。
- 扶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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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遴选以下几类企业。
(一)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
(二)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企业。
(三)优先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行业。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 申报材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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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统申报提交:
(一)截止时间:6月15日。
(二)系统附件上传:请按照附件2清单要求上传。
二、纸质材料提交:
(一)通过系统审核的企业,从申报系统中打印带有水印编号的申请书,并按附件2清单要求准备书面。书面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申报系统填报内容保持一致。
(二)提交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邮寄纸质申报材料(EMS快递到付)或者到集中受理点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邮寄
(1)截止时间:7月9日。
(2)收件地址: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5号楼610室(以上述集中受理截止时间最后一天寄出为准)。
(3)收件人:庄永恺。
(4)电话:2052621。
2、纸质材料集中受理
(1)集中受理时间:7月6日-7月9日
(2)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分中心(思明区虎园路2号,植物园大门一侧的公交站正对面)。
(3)受理窗口电话:2025913、2052826、2108271。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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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受理: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
咨询电话:2025913、2052826、2108271、2053981
2052621、2025871、2508676、2052969
咨询地址:思明区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5号楼6楼610、612、616、609室
责任处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电话:2661606